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达一年以上;
2、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公司需与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3、借款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
4、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当房屋合同总价与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按低值计算),同时不能超过30万元且不能超过最后一次在银行结清贷款时的还款金额;
5、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不能超过退休年龄和商业按揭的剩余贷款期限;
6、所购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
7、必须持有与购房合同中房屋总价一致的购房发票;
8、商业按揭结清时间(以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与贷款登记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9、异地调入人员个人公积金在本地缴存不足一年,须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公积金证明。本地缴存时间加异地缴存时间必须为一年以上。贷款金额计算公式: 贷款金额=[借款人月缴额 (单位+个人)+配偶月缴额 (单位+个人)]╳0.35╳12╳贷款期限借款人月缴比例(单位+个人)配偶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6、户口簿原件;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程序: ①中心二楼办理登记→②评估公司办理评估→③等待中心电话通知→④正式办理贷款手续→⑤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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