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林权证 改为不动产权证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6-08-16  /  浏览:588 次  /  

本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从8月20日起,该市的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林业等部门将停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证等相关登记证明,并进行业务移交。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业务采取“1+8”工作模式,即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设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下属8个分中心。本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他项权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等。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仍在农业部门受理,待过渡期后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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