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6-08-21  /  浏览:402 次  /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进行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根据《通知》,房管部门将通过信息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销售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曝光、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处理。

  据《2016年7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武汉市住宅样本平均价格环比涨幅2.64%,连续18个月上涨。此前,武汉已有多家房企因违规销售被房管部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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