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范围内可建生产用房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6-08-28  /  浏览:439 次  /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创业用地需求,河南省提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将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充分保障符合规划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用地指标;允许返乡农民工在宅基地内建设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标准的生产用房。

  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将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帮助解决农民工创业场地难题。包括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此外,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还将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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